基金名稱 | 施羅德傘型基金II-亞洲高息股債基金(美元)A-累積(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
基金英文名稱 | Schroder Asian Asset Income Fund A Accumulation USD |
台灣總代理 | 施羅德投信 |
海外發行公司 | 施羅德投資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
指標指數 | |
成立日期 | 2011/06/27 |
註冊地 | 香港 |
基金核准生效日 | 2013/2/6 |
總代理基金生效日 | 2013/2/6 |
基金規模 | 14255 百萬港幣(2025/03/31) |
計價幣別 | 美元 |
基金類型 | 區域型基金 |
投資區域 | 亞洲 |
投資標的 | 平衡型 |
風險報酬等級 | RR3 |
最高經理費(%) | 1.25 |
最高保管費(%) | 0.50 |
最高銷售費(%) | 5.00 |
單一報價 | Y |
配息頻率 | |
保管機構 | HSBC Institutional Trust Services(Asia) Limited |
傘狀基金 | Y |
費用備註 | |
經理人 | Multi-Asset Team | 基金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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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策略 | 主要(即至少70%)透過投資於一籃子提供持續派發股息的亞洲(包括亞太區國家)公司的股本和股本相關證券,包括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以及由亞洲(包括亞太區國家)各地政府、政府機構、跨國家機構及公司發行的債券和其他定息或浮息證券,以達致投資目標。可投資於任何亞洲國家(包括亞太區國家)或行業的部分並不受任何限制。可將少於50%投資於評級低於投資級別或未獲評級的債務證券。最多20%投資於具虧損吸收特性的債務工具如:或有可轉換債券、額外一級資本票據及二級資本票據、資本抵押債券、高級非優先債務和總虧損吸收能力債券。如經理人認為合適,可將不超過20%透過ETFs及類似的工具,間接投資於其他種類的資產,包括但不限於非亞洲證券、商品(包括能源、金屬和農產品)。將積極地在亞洲股票、亞洲定息證券、其他種類的資產、現金和貨幣市場工具之間進行配置以達致目標。將運用週期性方針配置資產,即依經濟週期的四個階段-復甦、膨脹、放緩和衰退,按基礎和定量因素如資產種類估值、宏觀經濟數據和流動性調整資產組合。現金和貨幣市場工具將被視為獨立的資產種類,如有需要,在不利市況時將被用作限制下跌的風險。各資產種類的預計配置範圍如下:亞洲股票30~70%;亞洲定息收益20~70%;其他資產種類0~20%;現金和貨幣市場工具0~30%。上述預計資產配置僅作參考用途。投資者應注意實際配置可不時因應市場、經濟及其他狀況的變動而有所變更。亦可為避險及投資目的運用金融衍生工具。亦可透過投資於(包括但不限於)可進入中國市場的產品、投資基金及ETFs以尋求間接投資於中國A股,可直接投資於在中國內地發行或銷售的定息和債務工具,於中國A股、中國B股及中國境內定息證券的直接和間接總投資將不會超過20%。可將最多10%投資於在香港以外發行的保險相連證券(例如巨災債券)及任何相關產品。 |
銷售機構 | 上海商業儲蓄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王道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好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國巴黎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行,板信商業銀行,施羅德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上海匯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高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基富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渣打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陽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匯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商瑞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瑞士商瑞士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行,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鉅亨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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