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稱 PGIM保德信全球跨國藍籌100_ETF基金(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基金公司保德信投信
成立日期N/A基金經理人黃相慈
基金規模N/A成立時規模
基金類型跨國投資指數型保管銀行中國信託銀行
單筆最低申購[請依本行特金信託契約書訂定之申購金額限制辦理] 定時定額N/A
計價幣別 台幣
手續費(%)2.0000贖回費(%)
最高管理年費(%)0.8000保管費(%)0.2000
主要投資區域全球 風險報酬等級 RR4
投資區域全球 基金評等
基金統編00597996 配息頻率年配
費用備註上列手續費為公開說明書公告之最高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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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標的(一)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及外國有價證券。(二)經理公司係採用指數化策略,將本基金扣除各項必要費用後儘可能追蹤標的指數「標普全球 100指數」之績效表現為操作目標。為達成前述操作目標,原則上,本基金採用完全複製法進行操作,並自上市日起追蹤標的指數,投資於標的指數成分證券或已公告將於指數調整納入之新成分股票之總金額應達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 90%(含)以上,惟因成分證券流動性不足、暫停交易等其他市場因素使基金難以使用完全複製法追蹤標的指數績效、或預期標的指數成分股即將下市或因財務與監理因素變更交易方法時,則為配合實際需要,經理公司得以最佳化方法進行資產管理,以追求貼近標的指數之績效表現。另為貼近本基金之追蹤目標及資金調度需要,本基金得進行證券相關商品交易及投資其他有價證券以使基金投資組合整體曝險盡可能貼近基金淨資產規模之100%。
銷售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富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統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華南永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金庫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信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新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玉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1: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註2: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註3: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註4: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註5: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註6: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註7: 由於非投資等級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且對利率變動的敏感度甚高,故此類型基金可能會因利率上升、市場流動性下降,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而蒙受虧損,此類型不適合無法承擔相關風險之投資人。投資人投資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不宜占投資組合過高之比重。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適合尋求投資固定收益之潛在收益且能承受較高風險之非保守型投資人。
註8: 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且基金進行配息前未先扣除應負擔之相關費用。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
註9: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嘉實資訊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